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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已收录] 《药娘掌家》作者:千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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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11-29 21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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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20-4-12 16:47 编辑

书  名:药娘掌家
系  列:单行本
作  者:千寻
出版日期:2019年07月24日

【内容简介】
瞳瞳长得美,自知落到人贩子手里只有两种下场:
一,是入了青楼,伺候千千万万的男人,
二,是嫁给穷乡僻壤某个缺老婆的男人,
她运气还不错,二十两和一颗糖卖给一个大胡子男人,
他允诺她赚了钱后可以自赎,重获自由,
只是一到他家,看到他那个三岁多还不会说话的瘦小儿子,
她立刻母爱大发,下厨做美食引他吃东西,又想办法让他说话,
为了调养他身子还上山采草药,顺便可以转卖赚银子,
唯一没料到的是大胡子后悔了,舍不得让她离开,
算了,她也不想离开他和儿子,便种草药、制药努力赚钱,
哪知才和酒楼和药铺谈妥长期合作生意,她竟遇上个怪和尚,
要她去找她的爹娘和哥哥,可她娘早死了,和尚是不是疯了……

链接:https://www.yqtxt.net/thread-115349-1-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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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11-29 21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  第一章 可以为自己赎身吗?

  男人啊,年纪一到,就要有个女人来热炕头,喜不喜欢、漂不漂亮其次,重要的是能满足男人的肚子和下半身。

  至于话本子里头的情情爱爱,谁晓得在闹些什么?对男人来说,与其看那些爱来爱去的文戏,不如看一场孙悟空大闹天宫,擂鼓声起,一番热闹。

  就是为这点需要,今儿个孟殊领一票兄弟下山来找婆娘。

  孟殊也需要一个婆娘,但主要目的不是热炕头,而是带儿子。

  小孩是种相当麻烦的动物,打晚儿出生起,他就没睡过一场好觉。

  弟兄们见他三不五时黑著两个大眼圈,便劝道:「老大也领个婆娘回家吧,就算下头不痒,至少夜里有人看着晚儿,可以一觉睡到天亮。」

  这话说得实在,晚儿身子骨差,三天两头病著,需要有个细心妥贴的女人来照料,何况别说夜里,就算白天,他也经常忙得不见人影,哪有办法陪晚儿,搞得孩子都三岁多了,走路不稳、说话不会、眼神呆滞、脾气古怪,再让他带下去,再好的苗子也得往歪里长。

  一群男人熟门熟路地来到牙婆家里。

  听说孟殊又带兄弟往这里来,牙婆立马笑得见牙不见眼。这爷可是大客户,每个月都会带一票男人过来挑媳妇,他们行事大方干脆,从不讲价,在意的是看得顺不顺眼。

  「去去去,把新货都给拉出来。」她催促过身边的嬷嬷后,便扭著屁股出门迎爷。「孟爷快进来坐坐,来人,上茶。」

  她一边招呼孟殊,一边计算著跟在他身后的男人,一、二……十三个,又是笔大买卖,顿时笑得更欢。

  云州多山多丘陵,民生谈不上富庶,因此大户人家少,人牙子大部分与山坳坳里的猎户作交易。实在是山上地方苦穷,没有女人愿意嫁进去,想找媳妇传宗接代,只能多猎点好货、攒些银子,再到牙婆那里挑合眼女子。

  因此,在这里要促成姻缘,牙婆比媒婆更帮得上忙。

  「李婆子,我上次要的……」

  张寻嘴巴一开,牙婆立刻接话,「记着呢,要样貌美、气质佳的,有,这回给爷挑了好几个过来。」

  在这里选媳妇,自然是要挑能做事、力气大、好生养的,偏偏有男人看不开,非要寻那貌美如花的,也不想想,夜里烛火一灭,漂不漂亮有差吗?

  何况长得好的女人气性大,娶回去当婆娘,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?要是碰到性子烈的,想方设法逃出山坳里,到头来岂非白忙一场?

  只是客人最大,怎么要求,她自然怎么办,这不,这回从外头寻来不少好货色。

  李婆子刚应下话,一群女人就被领出来,二十来个,排成三排陆续进屋。

  看见今天的「货」,张寻笑咧了嘴。

  就说呗,这李婆子惯会说好话,丑女也能被她夸得像朵花,让她去寻几个养眼的,都说过几回了,若不是他上次捶了桌子、发一回飙,这会儿哪会有几个颜色好的。

  「那行,今儿个咱们老大也要挑个顶好的。」

  女子们都垂眉低头,看不清楚容貌,但看得出身材窈窕、形容清秀。

  孟爷也想挑媳妇了,那得……李婆子攥了攥拳头,硬是把坑人的坏笑给憋进肚子里。

  「张爷,我得把话说在前头,一分钱一分货,第一排这几个身价不同,没有十两银子以上卖不了,后面两排倒是还可以谈谈。」

  「行,我会看着办。」

  说完男人们抢身上前,深怕好的被挑走,想当新郎又得等下个月。

  张寻粗鲁地勾起女人下巴,像挑牲口似的一个个看过去,瞧身材、挑容貌,他也不避讳,自己就是个好颜色的,不介意给婆娘捧洗脚水、烧热灶,却不能容许丑婆娘在跟前晃。

  想到哥哥娶的嫂子,张寻揉了两下鼻子,唉!他怎就不怕生一窝丑孩子?

  孟殊很少说话,女人一走进屋里,他就捧著茶细细品著,好像喝茶比看女人更有趣似的。

  他的身量高、体格壮硕,留着一把大胡子,一双眉浓,一对大眼,两只手掌摊开,硬是比别人大上许多,长长的两条腿,桌子底下都装不下。

  视线随着张寻前进,他没有非要挑最美的,他要挑个合眼缘的,至于合眼缘的条件?平心而论,他不是太清楚。

  直到张寻勾起宁语瞳的下巴,他接触到那双亮得能发光似的眼睛,咚地,心底某根弦被触动了。

  她长相甜美,但眼底含愁,嘴角啣涩,分明哀伤,却是一脸的懂事乖巧。

  她的懂事乖巧像颗石头,重重地砸中他胸口。

  通常越懂事越没人心疼,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,太乖的孩子顶多只得到一个乖字。

  有想望不敢说出口,深怕旁人为难,别人有渴盼,再委屈也要尽力去满足,深怕自己不够好就不被喜欢,这种人受委屈也不敢哭闹,不懂得自私、不晓得耍赖,这种乖……傻到很欠……人疼。

  瞳瞳抿紧双唇,面上乖巧,心底却无比抗拒。

  她的运气真背!早知如此,当初就狠赌一把,说不定跟了世子爷,更有机会见到哥哥。

  如今,不知天南地北何处归,谁晓一抹红艳落谁家?

  她后悔极了,路上逃过两次,两次都被抓回来,最后人家干脆给她灌了药。所以……她规划不出「所以」之后的事,如今只且看且走。

  至于她的乖……是被告诫过的,若是不被人买回去当媳妇,就只能等著被卖进青楼,不想伺候一个男人,那便伺候千千百百个男人。

  这话毒辣得狠,却明明白白地点出她的困境,此时除了乖巧,她别无选择。

  于是不甘隐著,怨怼藏着,她只盼运气够好,碰到一个宽厚男人,让她有机会图谋以后。

  「我要这个。」张寻指著瞳瞳。

  听见张寻这话,李婆子巧笑嫣然。这位小爷真有眼光,这姑娘不只漂亮,还美得有气质、有内涵、有底韵,怎么看都像个大家闺秀,也不知是什么样的故事,会沦落到她手里。

  李婆子瞄一眼孟殊,发现他也在看瞳瞳,心念一转,笑道:「小爷,这位姑娘得卖二十两银子。」

  闻言,张寻恼怒。「啥?刚不是说十两?」

  「爷没听仔细,我说的是十两以上。这位姑娘姓童,出身不凡,能断文识字、会算帐,就算花二十两,您也不亏啊!再说了,您看看她这长相,鹅蛋脸、新月眉,容貌娇美,风姿绰约,要是再好好打扮起来,不是我说大话,宫里的皇后娘娘都不见得有她漂亮。我开的可是良心价,要不,送到『香袖招』,说不定可以卖上五十两。」

  张寻搔搔头,如果能识文断字,二十两确实不贵,可他哪来那么多钱?

  前阵子听哥的盘算,又买下三亩地,就算把他榨干榨透,也榨不出这一笔钱。

  一旁听到香袖招三个字,孟殊拧了浓眉,走到瞳瞳身前。

  那么长的两条腿,他的身量让人有十足的压迫感,不由自主地,瞳瞳抬起头,首先入目的是他那把大胡子,然后是他那汪黑得让人探不到底的眼睛,他生得高大壮硕,宽肩窄腰,简单的蓝色棉布直裰在身上,身形显得笔挺匀称。

  他的眼窝深邃、鼻梁高挺,看不清他覆在大胡子底下的半张脸,饶是如此,她仍然觉得这个男人英俊得令人窒息。

  他就这样看着她,没有动作、没有声音,连表情都没有多两分,而她竟然……竟然感觉站在他面前很安全?

  就算被他买走,也前程无虞、安全无虑,即使当他的奴婢,她也能顺心遂意,谋划想做的事情……真真是太奇怪的直觉。

  孟殊不想的,但还是做出突兀事儿,他从怀里掏出一颗糖,剥开糖纸,把糖递到她嘴边。

  为什么?也许是因为……受不了她微皱的眉、下拉的唇,受不了她不说话,委屈填满了她的眼。

  她是个傻女孩,像好友信里提及的小丫头那般傻气。

  于是他决定,不管她乖不乖,都要把糖给递上,让她嘴甜心甜,不再教委屈挂满眼。

  她对他有莫名的第六感,他对她也有无法解释的直觉,于是孟殊问:「妳愿意跟着我吗?」

  她反问:「你是个讲道理的男人吗?」

  他回答,「我是。」

  她又问:「如果我能攒到二十两银子,可以为自己赎身吗?」

  她问得很真诚,没想话一出口,孟殊身后的弟兄们全哈哈大笑起来。

  这里不是京城富裕之地,别说一个弱女子,就是他们这票大男人,手里侍弄几亩田,再加上运气好连年风调雨顺、谷物大丰收,想攒个二十两银子,也得耗上好几年。

  到时候……凭老大的「本事」,说不定孩子都生下好几个,人老珠黄了,不巴著老大,还想要赎身?

  所有人都在笑,但孟殊把笑咬在齿缝间,不外露。

  是,他也觉得可笑,但傻女孩的认真,让他不由自主的认真起来。

  「可以。」他回答。

  一笑,松开憋紧的气,她说:「好,我愿意跟着你。」

  孟殊付钱拿走身契,大大的掌心裹住她小小的拳头,特意配合她的速度慢慢地往前行,每回兴致起,他回头,给她剥颗糖吃。

  她其实并不爱吃糖,更不爱哭,但咽下肚的糖却教她心涨得厉害。

  孤独太久的人,有人递出一点温柔,她的反应往往不是高兴,而是惶恐。

  担心这只是错觉,害怕受之有愧,便急忙想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值得被这般对待,却又怕对方只是逢场作戏,自己一个不小心,却入戏太深。

  她已经孤独太久了,担心分辨不出是戏剧或真实,于是她盯着他的脸,试图弄清楚。

  「为什么这样看我?」他问。

  「我必须弄清楚,方才吞下肚的是糖,还是穿肠毒药。」一哂,她回答。

  「我不会和自己的钱过不去,妳要二十两呢!」他呵呵笑开,握紧她的手又道:「我发誓,跟着我,妳会有吃不完的糖。」

  这句话比方才吞进肚子里的糖更甜、更教人舒心,没道理的好感,像草木的细根,迅速往她心底扎根,在她的胸口处索取养分、快速增长。

  孟殊的房子不大、房间不多,只有两房一厅、一灶间,像村子里其他兄弟住的一样,起初盖的时候,每家每户都是同样的规格,只不过因为他是老大,加上老大家有儿子,为了怕吵到小孩,当初留地的时候,老大家的院子硬是比旁人家的大上三、五倍。

  厅堂很大,吃饭待客、与弟兄们会议,都在这里。

  两个房间,晚儿住的地方,小床小桌小椅,家俱全配合他的身量打造,另一个房间足足是晚儿房间的五倍大,除了特大号的床柜之外,还有张大书桌和书架。

  「姑娘,要不要先梳洗?」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妇人问。

  她是王氏,张寻心里那个丑嫂子,说她丑,有点过分,就是矮了点、胖了些,皮肤有些黑、有些粗,但眉眼舒坦,让人望之可亲。

  虽然她长得不好看,却是个勤劳苦干、认命认分的,自从被买来当媳妇之后,就认真帮丈夫打理起家里。

  白天丈夫下田,她便到老大这里带小孩、整理家务,每个月赚上五百钱,一年也能攒足六两银子,对家里不无小补。

  「好,麻烦妳了。」

  王氏笑笑道:「等等,水马上就好。」

  等王氏离开,瞳瞳深吸气、吐气,看着房子四周,竟觉得好笑。

  二十两银子、一把糖,她把自己卖了,她没有后悔空间,也不后悔,因为不必落入牙婆嘴里的香袖招,因为……胡子大爷虽然粗犷,却有一双温柔的大手。

  王氏将她领到孟殊房里,放下行李,行李是她的药箱,人贩子还算有良心,除了拿走她藏在药箱里的银票首饰之外,其他的都留下了,她的药、银针、手术刀……都还在,对了,还有两身衣裳,比起同样被卖的女子,她富裕得多。

  走到书架前,她看看上头的书,逐本看去,这人想考状元吗?怎地书架上多数是举业书册?

  瞳瞳失笑,推开窗,屋子不大,但外头有块很大的花圃,里头种了不少茶花,看得出来是精心侍弄过的。

  方才一路行来,在看见这片隐藏在两座高山中间的数千亩平地时,她是惊艳的,尤其田里一片绿油油的植物,生气盎然,教观者心情雀跃。

  他们怎么会寻到这片桃花源,在此定居?

  几乎是第一眼,她便喜欢上这里。也许,未来不会像她想像的那么糟糕。

  蓦地,隐隐有哭声传来,瞳瞳循着哭声找到晚儿,他刚睡醒,看见身边没人,便以哭声引人。

  瞳瞳细细看着男孩,两岁左右,身形瘦小,五官相当漂亮,唇红齿白,一双眼睛干净明亮,不太会说话,指着她咿咿呜呜,不知道在讲些什么?

  瞳瞳走近,他让她想起慎儿,那个为了她要放弃喜欢女孩的慎儿,瞬间暖意袭心。她轻轻将晚儿抱起,额头贴着他的额,意外发现他有些微咳嗽,瞳瞳翻过他的手,为他号脉,不禁皱起眉头。

  晚儿靠近瞳瞳,她身上的气味太好闻,一窝进她怀里,他就不想动,小小的手圈住她的腰。她想推开他,看看他的舌头,他却撒娇地咿呜两声,小手圈得更用力。

  那是依赖,孩子对母亲天生的依恋,虽然她不曾生过孩子,但她在慎儿身上得到过同样的经验。

  怎么会第一眼就拿她当母亲了呢?

  王氏也听到晚儿的声音,快步走进来,却发现晚儿窝在瞳瞳胸口。

  王氏有些意外,晚儿谁都不亲,连自己的爹也不愿意靠近,她照顾晚儿这么久,他还是与自己有距离,这就是缘分吗?王氏微微一笑,老大挑对女人了。

  环住他小小的身体,瞳瞳抬眼问:「这孩子……」

  「是老大的儿子,晚儿,都三岁多了。」

  「三岁?怎会养得……」

  「这么瘦小?是啊,这孩子打出生身子就不俐索,经常犯病,一个大男人哪有办法像女人般细心照料?况且老大忙,经常不在家,再加上这孩子性子拗,妳看,都三岁多了还不肯开口说话,不吃饭,只喝奶。

  「为了他这古怪脾气,老大还在后院养了几只牛羊,方便随时取奶,是我们觉得这样子下去不成,才劝老大去买个媳妇回来。」

  瞳瞳点点头,问晚儿,「饿不饿?姨给你弄点吃的,好不好?」

  晚儿摇头,他不爱吃东西,比较喜欢赖在这个香香的怀抱里。

  「不想啊!好吧,那你告诉我,你叫什么名字?」

  他没说话,只是把头往瞳瞳怀里钻。

  「不想讲话啊……没关系,我来说给你听。我叫瞳瞳,你可以喊我瞳姨,以后我会陪着你,陪你说话唱歌,陪你吃饭睡觉,陪你读书长大,不管你黏不黏我,我都一直陪着你,好不好?」

  一个没有娘亲的孩子,她只能猜测,他和自己一样孤独。

  本以为晚儿听不懂,没想到他竟然抬起头,怔怔地看着她的脸,好半晌后,笑开,露出小米粒似的牙齿。

  他一笑,脸颊边出现两个深深的酒窝,让他看起来更可爱。

  「你听得懂我说的话,对不?」她对他点点头道。

  他看出她的欣喜,学着她的动作点点头。

  「拜托拜托,回答我一声好不好,就说『是』,可不可以?」

  晚儿看着她,没有说「是」,却害羞地笑开,下一刻又窝进她怀里。

  瞳瞳轻笑着摇摇头。「没关系,现在不想说,待会儿说,今天不想说,明天说。可是……说话是好事,你开口,我才能知道你想要什么啊!」

  她一面讲话,一面把他抱进厨房里,把灶台前的食材巡过一轮,她再把晚儿放在椅子上。晚儿不肯,她说:「看我玩游戏,很好玩的,一下子就好,你坐一下子,我就抱你。」

  晚儿这才松开手,乖乖地坐在椅子上。

  三岁的孩子、两岁的身量,他哪有他爹那副模样,他的爹身子可强壮了,往人跟前一杵,像座山似的,所以……不行,他得好好养养。

  瞳瞳跟王氏要了一块麻布,打两颗蛋黄和两颗全蛋,摆进牛奶和糖充分搅拌,深怕把空气给搅进去,她的动作分外温柔,另一边烧起炉灶、热水,摆好蒸笼。

  待王氏把麻布送过来,清洗干净之后,来来回回过滤三次蛋液—— 在京城家里,她有特制的细筛子,在这里只能将就。

  水滚,将过滤好的蛋液摆进蒸笼里,她拿个盘子盖在蛋液上头,再往蒸笼边插入一根竹筷,让热空气从缝里窜出来,免得温度太高。

  不多久,布丁蒸好,放进冰凉的井水里降温,她把晚儿抱在膝间开始说故事。

  「有个小孩叫做阿不,他不吃饭、不说话、不笑,什么事都摇头说不,他的娘恼了、他的爹烦了,可是谁都没有办法教他乖乖吃饭说话,怎么办呢?有一天,爹爹从外头回来,带回一只鹦鹉,你知道什么是鹦鹉吗?」

  晚儿摇头,眼睛亮亮的,显然很期待她的故事。

  「那是一种鸟,身上的羽毛五颜六色,非常漂亮,他最厉害的本领是会学人说话……」

  她一面说故事,见布丁凉了,拿起汤匙舀了一口,往他嘴巴送。

  晚儿见状,连忙摀起嘴巴猛摇头。

  瞳瞳笑开,说:「你是晚儿,不是阿不,怎么可以学他呢?还是以后我喊你阿不?阿不、阿不、阿不……」

  她喊一声,他摇一次头,两人玩得不亦乐乎。瞳瞳这才说:「就尝一口,如果不喜欢就算了,然后我继续给你讲故事,好不?」

  她漂亮的眼睛看着他,看得晚儿心头暖暖软软的,皱一下眉头,勉强开口,谁知细软滑嫩的布丁一入口,他眼睛瞠大,刚把布丁吞入肚子,立刻又张嘴。

  「好吃对吧?」

  晚儿点头。

  「瞳姨还会做很多比这个更好吃的东西,以后每天给晚儿做,好不好?」

  晚儿又点头,然后瞳瞳一面喂食、一面说故事。

  一个讲得认真、一个听得认真,一碗布丁,一点一点进了晚儿的肚子里,两人都没发现,孟殊在窗外站了很久,更没有人发现,他的目光变得柔和,嘴唇在大胡子底下弯出线条。

  本以为初来乍到,她需要时间适应,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和晚儿熟悉。

  多数女子来到这个前不著别村、后不着他店,唯有群山环绕的封闭山谷时,都会感到惶惑不安。

  今儿个买回来的女人,都安排好各家媳妇过去劝说,他想着,回到家里应该会看见王氏冲着她好说歹说,劝她安分认命、乖乖当自己的媳妇,没想到竟会是这幅光景。

  孟殊笑开,浓密的胡须微动,深邃的眼睛轻闪,他想,自己没挑错人。

  「热水烧好了,姑娘要不要先去洗洗?」王氏想接过晚儿,可晚儿不肯,把头埋进瞳瞳怀里。

  这样就黏上了?孟殊勾勾眉,大步上前。「把孩子交给我,妳去洗洗。」

  一路行来,风尘仆仆,好洁女子肯定不舒服。

  瞳瞳低头看看晚儿,说:「等会儿再洗,孩子有点咳嗽,我想先上山采点草药。」

  她懂医药?这二十两花得太值了。

  「又咳嗽?」孟殊皱起浓眉,分明是关心,偏偏表现出生气,他强硬地想抱过孩子,晚儿不乐意,双手硬圈住瞳瞳脖子,啊啊叫喊著。

  「小心。」瞳瞳闪身躲开他的大手,低声道:「别吓着他,我抱着就好。」

  「妳抱着他,没法子上山。」

  这倒是,瞳瞳想了想,问:「你可以陪我上山吗?」她对山势不熟悉,需要一个向导。

  他毫不考虑便回答,「可以。」

  她拍拍孩子,柔声道:「晚儿,抱着你我无法爬山,让爹爹背你,我们一起去山上走走,好不好?」

  晚儿不肯,她又耐心地分说老半天,才说得他抬起头松开手。

  「我不抱你,但是一直牵着你的手不放,好吗?」

  两人对视,半晌,他轻轻地点了下头、松开手,她才把孩子交给孟殊。

  孟殊不懂何必花这时间,要是他,强行抢抱过来,晚儿顶多叫几声、哭几声,难道还能造反不成?他就不信孩子不乖乖妥协,又不是娘儿们,大丈夫得学会能屈能伸。

  只不过她对晚儿温柔的模样……真好看!让对孩子缺乏耐心的孟殊,想要多看一会儿。

  两道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,盯得她浑身不对劲。「有问题吗?」瞳瞳问。

  他一拍脑袋,傻笑起来。「妳对孩子真有耐心。」

  有耐心吗?是啊,她对孩子一直都很有耐心,不管是对晚儿,还是对慎儿。

  缓缓吐气,那时候她刚成亲,新郎还没把新娘领进门,就脱去喜袍,打仗去了。

  她是从什么时候起就打定主意要嫁给裴哥哥的?

  打裴哥哥从拍花子手里把她救回来那天起吧,那时她便想着赶快长大,长大后顺顺当当地嫁给裴哥哥,为他生儿育女,为他支起门楣。

  终于,她嫁了。

  喜帕褪下,她以为袁家只有婆婆,谁知道还有个四岁的慎儿等著喊她娘。

  娘?她才十四岁呢,都还没及笄,就当了人家的娘。

  生气吗?当然,也生气、也埋怨、也心酸,但她是个良善女子,永远不会忘记袁裴的救命之恩,何况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日复一日慢慢处起来的。

  她喜欢他,发誓为他尽心力,一世敬他,不过是多了个儿子,严重吗?不严重的。

  突如其来的儿子,并未改变她支撑袁家门庭的计划,她把慎儿当成亲生儿子,悉心照料婆婆,她用尽力气为裴哥哥打造美好的家园……

  「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,道也者……」

  听见慎儿的读书声,瞳瞳笑逐颜开,时间飞快,慎儿八岁了,他很聪明很乖,也很体贴,四年朝夕相处,她视他为亲儿,他待她为亲娘。

  起初,她当真以为慎儿是裴哥哥的亲生儿子,直到后来、后来再后来,往来的家书中,袁裴才告诉她,慎之是同袍之子,同袍曾对他有救命之恩,后来同袍死了,他便收养慎之为儿。

  这让瞳瞳更钦佩裴哥哥,他有情有义、有恩必报,他对所有待他好的人都倾心付出,那么为袁家竭尽心力的自己,他必定会回馈一世爱情,对吧?她是这样想的。

  于是她认真制药、拚命赚钱,改善袁家生活。

  她把袁家旧宅拆了,盖起又大又新的房子,她请师父给慎儿启蒙,还买下人伺候婆婆,所有人都说袁家娶了个好媳妇。

  「娘回来了?」听见脚步声,慎之回头,冲著瞳瞳一笑。

  她上前掐掐他的小脸颊,肉肉的小脸。

  「娘又去诚王府吗?」

  「嗯,冬天到,世子爷容易犯病,娘得给他备药。」

  「以后娘去诚王府,让慎儿跟着好吗?」

  眸光一闪、头微偏,她捧起他的脸,认真问:「你听到什么?」

  目光闪避,他不能出卖奶奶,只是鼓著一张包子脸,视线不敢与瞳瞳对上。

  见他不语,瞳瞳呵他痒,他左躲右闪逃不了,笑软在她怀里。

  瞳瞳很清楚,婆婆不喜欢她经常进出诚王府,可她不过是一介女子,若没有诚王府在背后撑腰,谁都可以欺她、辱她,受了苦也只能往肚子里吞。药丸买卖那么大的利益,谁不想分一杯羹?她与诚王府不过是鱼帮水、水帮鱼。

  「男女有别、授受不亲。」他想了半天挤出这么一句话。

  「可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,娘得多积功德,以求你爹战场平安。」

  「可是……近水楼台先得月。」爹在那么远的地方打仗,要是娘……

  噗地,她大笑失声,捧著慎儿的小脸,重重地在他额头上亲一口。「在想什么啊,捞月得有体力呢,世子爷是病人,哪来的力气近水楼台,更何况娘这颗月,早早被我们家慎儿给摘了。」

  慎之抱着母亲的腰,娇气道:「娘,永远别离开慎儿,行吗?」

  「娘不会离开的呀,只是慎儿娶了媳妇儿,肯定想插上翅膀,赶紧离开娘。」

  「才不会,慎儿有媳妇更记挂娘。」小包子严肃无比回答。

  她轻笑。「慎儿,别害怕分离,终有一天,慎儿羽翼丰满就得展翅高飞,你必须到很多、很远的地方,开展自己的眼界。」

  「娘和我一起高飞。」

  「那个时候娘老了,飞不动啦。」

  「我背着娘飞,我到哪儿娘就到哪儿。」

  「在想什么?」孟殊的声音唤得她拉回思绪。

  瞳瞳回身一笑,掩去眼底的黯然,摇摇头,那些已经过去了。

  即便她对他有再多的耐心、疼爱……慎儿都不再是她的儿子,裴哥哥说得对,程月娘、雪儿、婆婆、慎儿、裴哥哥他们才是一家人,紧密不可分的一家人,而她,不过是外人……

  「没什么?快走吧。」

  孟殊把晚儿缚在身后,瞳瞳背起竹筐,一起往山上走。

  穿过村子,不少村人看见孟殊,纷纷同他们打招呼。「老大好。」

  「嫂子长得可真好看。」

  「晚儿挺喜欢嫂子的,对吧?」

  众人对他热情,连带地对瞳瞳、晚儿也热烈著。

  这里是个纯朴的好地方,她的直觉没错,一眼便喜欢上此地。

  直到两人走得远了,村民们还在耳语—— 

  「老大和嫂子看起来挺相配的。」

  「我才想着呢,咱们老大眼光高,能瞧上什么样的女人。」

  「嫂子可是花了老大整整二十两银子呢。」

  「这么多?当初落户的时候,每个人分得十亩田和二十两,一口气花掉二十两,往后老大要靠什么嚼用?他还得养晚儿呢。」

  「甭担心,老大武功高强,多上山几趟,打两只大老虎,肯定能够撑到夏末出粮。」

  「希望新嫂子能待老大好一点。」

  「旧嫂子待老大也不差,就是、就是……」

  「是她命不好。」众人的议论持续好久才停下。

  第二章许多第一次

  走出村子,转往山林小径,突然没了人声,过度的安静让气氛有些尴尬。

  「为什么他们叫你老大?」

  「我们曾经是土匪。」不过数息功夫,孟殊已经决定不瞒她,虽然这事……不太有面子。

  「土匪?你说的是打家劫舍的土匪?」她震惊地转头望着他。

  「不对,是劫富济贫的土匪。」

  只是在劫富过程当中,发了点小财,然后买下这片山谷地举寨迁移,有了地,就得有自己的小家,有了小家,就得有女人操持,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,村子会像附近的树林,发展得郁郁青青。

  「每个土匪都这么说的。」

  她突然想起师父留下的话本子,里头那话是怎说的?

  哦,此路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欲从此路过,留下买命财。钱这种东西,花了是财产、不花是遗产,留财产有意思、留遗产没用,土匪都开口了,再多的钱也得往人家口袋送。

  「我们只劫贪官。」在他变成老大之后,劫的都是该劫之人。

  贪官的定义是什么?有钱?看得人不爽?耸耸肩,瞳瞳不予置评。

  他看出她的不苟同,可他行事哪需要谁的认同?针对这种事,他通常甩也不甩。只是……她的不认同像根针似的戳着他的心,让他忍不住想要多解释几句。

  「林可钦,贪军饷,冒领军功;赵嘉,凡审案子,不论对错,只论谁交上来的银子多;陈平山,私扣赈银八千两,无视百姓饥荒死亡……」

  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,说得瞳瞳瞠目,下意识问:「官能这样当?不怕获罪吗?」

  「很多官都这样当的,只不过他们上下打点得好,自然没有人将他们的罪行捅破,头顶上的乌纱帽便戴得稳稳妥妥。只有利益分配不平均的时候,才会有人想跳出来管。如果雨露均霑,谁会多事断了这笔财源?所以上头的人不管,我来管!」

  瞳瞳摇头。「这世道……」

  「别悲观,水至清则无鱼,只要不过分、只要还能为百姓做事的,即便为自己攒一点私利,倒是不要紧。若真贪得太过,老天终会收了他们。」

  这些年,他可捅破不少「天」,上苍不行正义,他来主持。

  点点头,瞳瞳转移话题。「村里人经常进山吗?」

  「会,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青黄不接、农暇之余,村里的男人需要消耗体力,大伙儿便会组队上山。」他们用皮子、兽肉换得生活所需。

  刚在此地落户时,他要让一群习惯挥挥大刀、几句恐吓就能有白花花银子可花的土匪兄弟们学会流血流汗、交易买卖,颇有几分困难。

  他不得不一再鼓励劝说,让他们想清楚,成为良民、生活稳定,就能娶妻生子、繁衍后代,让他们慢慢想清楚,收拾起那股难受,咬牙硬撑下来。

  之后村里有了女人、有了三餐热饭,他们便渐渐习惯过上平头百姓的生活。

  「换言之,山上有路可通?」

  「前山有,后山没有,路是我们开的。」刚搬来时,这片无人的荒地野山,夜里歇下,还能听到野兽嚎叫声,后来烧草犁田,开沟为渠,接山泉水、凿井,村落雏形渐现,才有今日的好光景。

  看着他不自觉露出骄傲自得,瞳瞳嘴角微扬,这人把自己当成开山英雄了。

  不过他话中的意思是,她想采药只能去前山?可……她转身看着后山,山势高峻,山体庞大,通常这样的山会形成「一山有四季,上下不同天」的垂直气候,肯定会有许多古老而珍贵的动物植物分布,她没有估计错误的话,那里背阴处多,应该会有不少的珍贵药材。

  「你们在这里落户多久?」

  「两年。」

  从无到有,这段日子并不好受,尤其是晚儿,他打出生起,身子骨就不佳,再加上水土不服,以及自己日夜忙碌忽略了他,使得晚儿不仅多病,性子还孤僻,成天蹲在角落,谁都不喜,谁都不理。

  「当初怎会选在这里?」

  「因缘际会。」

  很简单的四个字,但她明白他真正的意思,他要她别多问、别好奇,对吧。

  她是个识时务的女子,不该知道的,她不会无端生出好奇心。

  瞳瞳不问了,空气瞬地安静下来。上山的路很小,两人一前一后走着,仿佛担心她丢掉似的,晚儿不时转头看她,她得及时送上笑脸,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把头转回去。

  「过几天,村里会给今日到山下挑媳妇的同伴办一场婚礼,我答应妳可以自赎,但若我们没举办婚礼的话,眼下村里还有两百余人没娶媳妇……」

  话未竟,意已明。

  在这里,如果她没有贴上某个人的标记,怕是日后会麻烦不断,天天受人觊觎。

  「我懂。」

  「所以……」

  「就成亲吧。」反正成亲于她,又不是没经验。

  「仪式很简单,只是为著某种认定,妳别想得太麻烦。」

  「我没想得太麻烦。」

  他只是想安抚她,但显然她并不需要。他不想要猜测,但就是会忍不住想知道她从哪里来?为什么落到人贩子手中?遭遇过什么事?为何能够在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安之若素?

  突地,一声惊呼,她抛下孟殊冲上前。

  「怎么了?」孟殊急忙追上前,心底抱怨,这女子忒大胆,山林多危险,猛兽不提,光是碰到毒蛛都够教人受的,她太过莽撞了。

  她指着地上一片植物道:「这是八角莲。又叫金魁莲、旱八角,有解毒功效,可治蛇毒、抑制肿瘤,是很珍贵的药材。」

  「妳确定?」

  「再确定不过,你看它的叶子呈圆形,却有八个角,所以叫八角莲,喜欢在阴湿的地方生长,因为对生长环境要求很高,所以不易寻找。」

  「会吗?这很常见,我以为是杂草。」

  很常见,意思是……她很快就能攒足赎身银两?瞳瞳开心得合不拢嘴。

  美目望去,望得他心跳转急,她笑得……可真好看呐!

  「这里福山福地,你可别小看。」瞳瞳道。

  所以,她会喜欢这片「福山福地」而留下?

  留下?多、多自相矛盾啊,不久前他才允她自赎,不久前他还只把村里办的婚礼当成某种不重要的仪式,这么快他就后悔了?就想她留下了?

  只是,怎么可以?男子汉一言九鼎,说出去的话,岂能轻易收回?

  他不收回的,绝对不!可不明所以地,胸口那股子不满意迅速扩散,压出他一肚子不满。

  她采下几株八角莲,开开心心地跟上他的脚步。

  没多久,他们来到溪边,孟殊取皮囊装水,递给她。「喝点水。」

  「嗯。」她先喂过晚儿,自己喝几口,再递给孟殊。

  他仰头咕噜咕噜喝下,无比豪迈,就着她喝过的壶嘴,今天的水,比过去喝的更甘甜。

  她看见他的动作,脸微红、心微跳。

  他看见她的脸红,肚子里的不满瞬间化成喜悦。他从未让任何人影响自己的情绪,但他今天的情绪起伏被严重影响了。

  偏过脸,避开他赤裸裸的目光,下一瞬,她眼睛直了,盯着远处,心底呐喊著,天呐!这不是普通山林,是货真价实的宝山。

  见瞳瞳起身,这回他急忙拽住她,不让她一个人往前跑。「妳又找到什么?」

  她心急,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著,走过几步蹲下来时,她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别人的掌心中,匆促间,她急急抽开。

  掌心空了,心底一股莫名的失落涌上,孟殊摇摇头,陌生的感觉、陌生的情绪,陌生得他快不认识自己。

  她试着找出话说:「巴戟天,有南国人参之称,味辛甘、性微温,能补肾、祛风湿、强筋壮骨,可治频尿、宫寒以及……」突地,她吐吐舌头,调皮一笑。

  她的调皮太吸睛,她吐舌头的模样太可爱,胸口突突地,某种脏器在里头跳得很厉害。他问:「以及什么?」

  「阳萎不举。」冲口而出,说完才觉不对,她认真想想,他们还是陌生人,怎么就……

  刷地,瞳瞳脸色暴红。

  他盯着她,细细地看着绯红从她的脸颊蔓延到耳垂、到颈子、到……让人遐想之处。「巴戟天,我不需要。」

  这是什么鬼回答啊,她又没说他需要。眼珠子咕噜咕噜转动,想躲开尴尬,她指向远方一株腐朽枯木。「瞧,那是红冬蛇菰,全株都可入药,具有补肝益肾、止血生肌、调经活血、清热醒酒之效。」

  说完,丢下他,她跳着脚,连同尴尬一起抛下,采宝去。

  「仔细脚下,春夏之际蛇虫多,别被咬了。」他跟在身后,像个唠叨的嬷嬷。

  「好。」她敷衍得厉害,跑得更快,只想离他再远些。

  他哪里肯啊!大脚一跨,瞬间距离缩小。「往后我不在,妳别自己上山。」

  「好。」不管他说什么,她都应好,只想把方才的暧昧给抹得一干二净。

  突然晚儿伸着手指向左手处,啊啊啊叫个不停。瞳瞳和孟殊停下脚,两人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,那里有只大兔子正在吃草。

  「兔子!」瞳瞳低喊。

  「晚儿想要吗?」说著,孟殊解下背带,就要去逮兔子。

  瞳瞳一把抓住他,阻止他的急切,她不想他抓吗?

  「晚儿想要兔子吗?」瞳瞳对着晚儿的眼,认真问。

  晚儿点头。

  「光点头不行,你要说兔子,说了,你爹就给你抓兔子去。」

  她亮晶晶的双眼看着晚儿,脸上满是期盼,她靠近晚儿同时也凑近他,近得他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,真香……分明没喝酒,可他却有了几分薄醺。

  这时耳边传来稚嫩的童音,「兔兔……」

  声音不大,但清楚明白,孟殊无法置信,这是儿子第一次开口说话!

  他猛地转头,没想到这一转,下巴划过她的唇。

  只是轻轻的一下下,但他感受到那点柔嫩,不由自主地心悸、不由自主地血液冲上脑门,他不是童男,很清楚那种感觉是为什么,薄汗冒出额际,他强忍吞口水的冲动。

  他飞快把系带解下,将孩子丢给瞳瞳,匆匆说:「我去抓兔子。」

  然后把瞳瞳和晚儿丢在据说很危险的山林里,飞快窜身离开。

  其实她只碰到他扎人的胡须,可她也愣住了,不是因为感觉,而是……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很有趣,他泛红的耳朵更有趣,原来啊,不仅仅是她会感到尴尬。

  微笑,低下头,额头与晚儿相碰,她不明所以地笑着。

  晚儿被她的笑容感染,也咯咯笑开。

  「我们再去寻宝,好不?」

  晚儿没回答,但点了头。

  他们往前走没多久,就看到好几株野桑,四月天,红的紫的,果实累累压满枝头,是多年的老桑树了,果实颗颗硕大,有成人拇指长。

  「瞧我,想银子想疯了,居然忘记上山是来替晚儿采药的。」

  桑叶洗净,与冬瓜糖、冰糖或麦芽糖一起熬煮,汤汁甜甜的,能治小儿咳嗽,效果相当好,当然如果再加上枇杷叶会更好。

  把晚儿放在地上,篓子放在一旁,她摘下硕大桑葚,往晚儿嘴里塞,吃得他双颊鼓鼓的,松鼠似的,可爱得紧。

  「好吃吗?」她说得很慢,吃一颗,说:「好……吃……」

  晚儿指着她,她再给他一颗,她重复说:「好……吃……」

  他在笑却没跟着说,瞳瞳不急,她站起身采集桑叶,没想到习惯让人抱来抱去、不爱走路的晚儿,竟扶著身旁的大石头站起来,他踮起脚尖,扯下矮枝,拔了上头的桑葚塞进嘴巴。

  只是他不辨颜色,咬进红色果实,那一整个酸啊,酸得他皱眉歪脸,瞳瞳看见,笑得直不起身。

  「姨教你,红色的果实,」她拔下红色的,用力摇头,假装放进嘴里,然后呸呸呸。「不好吃。这个紫色果实,」她拔下紫色的,放进嘴里,笑得脸上开了花,道:「好吃、好吃、真好吃。」

  她夸张的动作,惹笑了站在远处的孟殊,心想就让他们……母子多处处吧!

  他准备离开,然而在转身那一刻,他彻底推翻「自赎」这件事,他做出决定了,决定要把她变成妻子,变成晚儿的娘亲。

  什么?食言而肥?男人长得硕壮一点也无所谓。

  什么?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?他也没打算做别的啊,他就想当她的丈夫。

  丈夫、妻子,妻子、丈夫,突然间,他觉得和她一起套上这层关系……挺好的,挺……让人愉快的。

  孟殊回来时,晚儿变成「紫半脸」,鼓鼓的小嘴还卖力地嚼著桑葚,除了牛奶,他还没这么卖力的吃过东西。篓子里已经装满桑葚,地上一大把桑枝桑叶。

  孟殊收获也颇多,左手提着用干草串好的三条大肥鱼以及五条三、四尺以上的蛇,右手弯处没有大兔子,却有两只毛茸茸的小白兔。

  见他走近,晚儿眼睛瞬间发亮。「兔兔!」

  这声主动叫唤让孟殊心满了,把两只小兔子放在他脚边。

  瞳瞳也大喊,不过她喊的是—— 「蛇!」语调里没有惊恐,只有快乐。

  「给你们加菜。」孟殊道。

  「加菜?太浪费,你知不知道蛇全身上下都是宝?蛇胆可以治疗咳嗽多痰、风湿性关节炎,蛇的脂肪熬成蛇油,可以治水火烫伤、皮肤龟裂,五步蛇在治疗顽固性搔痒症有奇效,甚至可以治麻疯病,更别说蛇蜕、蛇血、蛇肝……」

  她叨叨说著,停都停不下来,听得孟殊想笑。

  一直以来,他认为女人就是用来生儿育女、主持后院的,每个人家里都需要一个,好用为上,他从没想过其他用途。

  甚至,他不太喜欢女人,因为女人麻烦,动不动就哭闹,动不动就用规矩来限制自己和他人,一个没仔细就冒犯上了,冒犯上,也不是几声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。

  他不喜欢这种小心翼翼,所以不喜欢和女人相处,但是当对象是她……挺舒服的。她不矫情做作,她的表情没有太多掩饰,他喜欢她的真实。

  虽然她唠叨半天,这天晚上她还是让出最肥的一条蛇,亲手做了肉羹汤,谁让晚儿体质虚弱、气血不足、营养不良,需要滋补呢!

  这也是晚儿人生的第一口肉。

  晚儿说出的第一句话、吞下肚的第一口肉,都发生在瞳瞳出现的第一天,之后他们共同经历过许多「第一次」,无数的「第一」架构起旁人无法取代的母子亲情。

  侧躺在晚儿身边,轻拍他的胸口,呼吸沉了,他睡熟了。

  这是瞳瞳在村里的第一个晚上,原则上来说,她很累,应该一沾枕头便睡得不省人事,但她睡不着,因为脑子里有太多的东西在跑。

  这阵子,碰到的事情太多,多到她无法吸收消化,只能存著压着,并且隐隐地、暗暗地疼痛著。

  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场转折?

  并不是,如果转折意味着精彩,那么她这辈子比多数人都来得精彩。

  她出生时,娘就不在了,对娘的所有印象都是哥哥给的,小时候哥常把她搂在怀里,说著娘的点点滴滴,仿佛多说几回,他们就是有人疼爱的小孩。

  没错,她是哥哥一手带大的。

  至于她的父亲……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,她对爹的感觉只有恐惧。

  五岁那年,她被拍花子拐走,哥哥、裴哥哥、苏蒙合力救下她和数名孩童后,被官府大大褒奖一番,青天大老爷还赠了三百两大红包。

  苏蒙家大业大,那点银子看不上眼,一句「行侠仗义,本是江湖中人所为」,就把钱给推了。

  而哥哥很清楚钱送到赵家,不过是便宜了继母,索性把钱放在袁裴那里。

  不久后,她因为手脚慢、家事没做好,被继母推撞了桌角,陷入昏迷。

  父亲和继母不肯花钱治,只让她在床上躺着,是死是活全看天命。

  哥悲愤不已,求舅舅上门为两兄妹作主并要回母亲的嫁妆,没想到父亲恼羞成怒,哥哥被逐出赵家大门,自此,他们兄妹改从母姓姓宁。

  袁裴知道后,气得捶哥哥好几下,痛骂,「这么严重的事怎么不找我?我这里还有你的一百五十两。」

  哥哥淡声说:「我忘了。」

  哥哥的脑袋镶金嵌玉,怎可能忘记,他不过是心里门儿清,知道袁家穷、知道袁父在一场大病之后人没了,那场病和丧事早把袁裴手上的钱全给花光了,因此默不作声。

  后来哥哥带着她搬出赵家,靠着母亲的嫁妆,过起辛苦的日子。

  如果「转折」这种事有分好坏,那么救回受重伤的师父,肯定是很好、最好的转折。

  所有人都说师父性子古怪,可看在她眼里,却是亲切可爱,师父待她极好,他老说—— 妳让我想起女儿。

  师父也有个女儿,一个和她一样可爱聪明的女儿,瞳瞳只知道这个,再往下追问,师父便不说了。

  师父的脑袋与众不同,他看不起女诫,认为女人大有可为,他说:「后院的女人为何要被男人吃定、吃死?别无他因,就因为自己无法独立。」

  女人不是都该依附着男人的吗?

  她这么一问,师父嗤之以鼻。

  是师父教会她,女人独立自主的重要性,他说女人要是经济独立、对男人别无所求,那么男人在妳跟前就只是个屁。

  裴哥哥不是屁,但她确实因为经济独立,而有权利作主自己的生命。

  师父有一张刁嘴,于是训练出她高明的厨艺;师父有一身好医术,于是传授了她好本事,她会把脉看病、开刀动手术,而最最厉害的本领是制作药丸。

  靠着这手功夫,她买下大房子、建起药厂,存了很多很多银子,她想啊,哪天哥哥成亲,聘礼绝对会让京城百姓津津乐道,说上大半个月。

  有了银子的支持,志气高、梦想远大的哥哥,十二岁就下场考童生,十五过乡试,十六过会试,之后参加殿试,成了探花郎。

  之后,他们一路顺遂。

  不爱读书的裴哥哥,进了军中争功名,他从小小的伙夫兵慢慢成为百户、千户,最后还混出个将军。

  至于哥哥,他的官运比想像中更好,进翰林院后不久,碰到宫里要为太子挑选侍读,一挑二挑竟挑到他头上。

  于是刚直勤勉的翰林院庶吉士,成了翰林院编修兼东宫侍读。

  然东宫侍读不只哥哥一人,能让皇帝看上眼的,唯独哥哥。

  太子书念得如何?勤勉否?有关太子的问题,皇帝谁都不问,光问到哥哥头上。

  这一问二问的,皇帝发现哥哥不仅仅反应灵敏、心有丘壑,会说会聊,还每句话都能说进皇帝的心窝里,听得人心发暖,于是对哥哥的提问内容,范围扩大再扩大,扩大到想法态度价值观,扩大到朝事政事民间事。

  皇帝和太子对哥哥的偏爱……到让人侧目。

  于是除了正职副业之外,三不五时,他还得到皇帝跟前备询,为皇上处理不方便出头的事儿,哥哥忙到足不点地,忙到与他同科的进士们双目冒红光。

  当所有人都以为皇帝、太子离不开他时,没想到……哥哥把皇差给办砸了,然后下场无比凄惨,哥哥被流放发配,皇帝跟前的大红人转眼成为过街老鼠。

  那两个月,她又经历一回大转折,师父离去,哥哥发配,而她……哥哥临去前,将她托付给裴哥哥,裴哥哥为了让哥哥安心,仗着军功,求来赐婚圣旨。

  未及笄,十四岁的她成了袁家妇,承担起媳妇该负的责任。

  数年光景,她再不是当年那个软软嫩嫩的小姑娘,生活将她磨练成另一副模样,她有些好胜、有几分倔强,她咬紧牙关,认定只要有足够的努力就能活出光彩亮丽。

  谁知,世事并不按照规矩走。

  她没想过自己会离开京城,没想过会被人贩子掳走,更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只值二十两,买断卖断,她又当了别人媳妇儿。

  她不敢断言,这次的转折是好是坏。但不会改变的是,当初离京,她发誓要到岭南寻回哥哥,就算有了曲折,她也不改其志,她会攒钱赎回自己,她会想尽办法寻到哥哥。

  她深信,只要找到哥哥,她便会再度一路顺遂……

  「还没睡?」孟殊走到床边,发现她定定地看着天花板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  「就要睡了。」她坐起身,迎视眼前这个高大男人。

  「如果还能再撑一下,聊聊好吗?」

  聊聊?她微笑点头,下床,只是她没想到他会蹲下身为她穿鞋。

  就在他握住她的脚、为她套上鞋子那一刻,说不清什么感觉,刺刺的、麻麻的,在他温热掌心握过的地方。

  「我自己来。」她直觉缩回脚。

  「没事。」他坚持帮她穿好鞋。

  他的坚持让她耳朵红了,这是很亲密的动作,亲密到……前任丈夫也不曾对她做过。

  床很高,当初打造这张床是依着他的身高做的,坐在床上,她的两条腿勾不到地上,因此他想也不想,就一把抱住她的腰,把她给抱下床。

  天呐!尴尬再度飙升,上回被抱下床是五岁还是六岁?于是,耳朵红脸颊红,她整张脸都红得不知所措。她站在他跟前,他真真真是太高了,必须仰著头才能看见他的脸。

  「出去外面说话?」他问。

  「好。」

  再重申一次,她是大人,穿鞋下床这种事她都可以做得很好,更不要说走路了,但他不介意她能不能做好,直觉地伸手拉她,一路把她带到屋外。

  「妳喜欢秋千吗?」

  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跳出来,让她不知道该怎么接,愣愣地抬头看他。

  「不喜欢吗?我朋友的妹妹很爱荡秋千,我以为妳会喜欢,如果妳喜欢,明儿个我在院子里搭一个。」

  她不是他朋友的妹妹,但她很爱荡秋千,在京城的家里就有一个,是师父和哥哥合力搭起来的,她在秋千上荡著、在秋千上唱歌,她记忆里很多和快乐有关的片段都和秋千有关。

  她直觉地想要点头,但瞳瞳知道,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,所以秋千……

  摇摇头,她违心道:「我不需要,但可以搭一个,我想晚儿会喜欢的。」

  不需要?孟殊挠挠头,好吧他承认,他确实不太会讨好女人,否则晚儿的娘也不会……

  「我明天出门,要七、八天才会回来,妳需要什么?我帮妳带回来。」

  她需要银子赎身,她要去找哥哥,她急着、盼著下一个转折。

  「不必,我什么都不缺。」她已经欠他二十两,在尚未还清之前,她不想欠得更多。

  「别客气,不麻烦的。」

  「如果不麻烦的话,我今天采回来的草药,你能帮我带进城里卖吗?」她问得很客气、很小心,不敢有半分的勉强。

  但他被勉强了,才第一天呢,她就急着赚钱,急着离开自己,想撇清什么吗?这个想法让他不舒服。但她的表情太小心,小心到他觉得自己的口气要是不够温和,会吓到她。

  所以咽下不舒服,他表情僵硬地回答,「可以。」

  「太好了,谢谢妳。」

  「不需要说谢,婚礼过后,我就是妳丈夫,妳有权利支使我做任何事情。」

  丈夫?不是假的吗?差一点点她就要问了。

  而他从她的目光中,似乎也读出她想问什么,于是表情更僵,脸色微冷。

  她敏锐,善于察言观色,他虽然没有开口,她已经敏感地发觉他的不豫,于是紧闭嘴巴,不敢再说话。

  然后孟殊发现她怕自己,更不开心了,闷闷地,他说:「妳不问我要去哪里吗?」

  她乖乖地顺着他的话问:「你要去哪里?」

  「去城里和朋友碰个面。」

  碰个面需要七、八天功夫?这个话敷衍得太过,但他们还是陌生人,忌讳交浅言深。所以她没打算往下挖,点点头,乖巧回答,「别担心晚儿,我会照顾好他的。」

  就这样?他等着她问啊,问哪个朋友?为什么要去那么久?

  可以说的,他会回答;不能说的,他也会耐心编个故事说与她。

  她为什么不问?女人不是问越多表示关心越多吗?换言之她对他不关心、不在乎也不好奇?

  挫败感让孟殊垮下肩膀,只不过他不想她害怕自己,更不喜欢她这么乖,只好再度吞下不满,低低回答,「把晚儿交给妳,我很放心。」

  这是信任?认定?认定她会把晚儿照顾得很好。瞳瞳有点小高兴,自己身上令人安心的特质还在。

  偏了头,淡淡笑着,清浅的笑在皎洁月光的照耀下,透著教人无法不被吸引的诱惑,孟殊看着她看痴了,忘记肚子里的不满,忘记她对他的关心不合格。

  第三章金猴报恩

  磨好豆子、熬成浆,点过卤水,做成豆腐。

  她把豆腐切成一块块正方形,铺排在干稻梗上等待发酵,依这样的天气,约莫七、八天就能发酵霉化完成,昨儿个她把菜叶洗过晾干,再将辣椒、八角、花椒、陈皮捣碎,加入盐、生姜拌匀。

  稻梗上的豆腐长出绵密的白色毛丝,美得像棉花似的,她先用白酒泡过,沾满拌好的调味料,用菜叶包成小方块。

  寻一只干净的瓮,先在里头摆入炒好的黄豆,将小方块铺摆好,洒入一层调料,再放上第二层小方块、再洒入调料,一层层堆叠好,最后摆入剩下的菜叶,倒入白酒后密封。

  一个月后就可以开封,到时红辣的菜叶豆腐乳完成,架上热锅涮点肉,拌上这一味,那是师父最爱的滋味。

  是啊,做着美食,她想念师父、想念哥哥,想念那些年冬天,一家人围在炉边吃涮涮锅的情景。

  嫁衣已经送过来,不太合身,但凑合著能用,听说这套嫁衣前面已经有七、八个人穿过。「好汉村」是个务实的村子,住着务实的村民,过著务实的生活,他们对于婚姻没有太多憧憬,只想踏踏实实把日子往好里过。

  瞳瞳并不介意嫁衫上过别人的身,她的第一身嫁衣还是礼部置办的,够尊贵、够让人羡慕了吧?可又如何,终究没落个好下场……

  所以穿什么出嫁她压根儿不在乎,更何况这场婚礼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意义。

  她喜欢这里,却也明白,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得太久。

  抱着晚儿在院子里来回缓步慢行,晚儿趴在她的肩膀上,她一面走一面轻拍他的背。

  「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……」诗背过一首又一首,这几天,晚儿又学会好几个词汇,说话的次数不多,但每次都能引出她的兴高采烈。

  晚儿是个聪明的孩子,几次下来,他便也明白,想要让姨姨开心?很简单,开口说话就行,这招屡试屡成。

  这个时节的风,微暖微凉,日光洒在屋顶上,照亮四方,她爱上这里的宁静,爱上蓝得透澈的天。

  突地,马鸣声从远方传来,孟殊回来了。

  这几天,她从村人口中听到很多关于孟殊的事,传闻中,他有一身好武艺,刚搬到这里时,别人打鹿、打野猪,他一口气打下两只大老虎,换得的银子买回鸡鸭鱼猪,请兄弟们吃喝一顿,还买回村里唯一的一匹大黑马。

  传说他疼儿子,却不懂得方法,笨拙的表达常吓得儿子放声大哭—— 这点她亲眼见证过,无伪。

  马在屋前停下,门推开,两人目光对上,他要说话,她却以手指压唇,要他噤声。她指指晚儿,用口形对他说:晚儿睡了。

  她的表情很温柔,动作很温柔,整个人温柔得像湖水,一点一滴穿透人心,晚儿被她收服,而他也……也在沉沦当中,让他忍不住想要对她再好再好、再更好一点。

  走进屋里,这几天她和晚儿同床睡,床小,睡得不大好,但夜半醒来,看见晚儿舒展的眉心,让她回想起和慎儿的相处,心平了。

  好像发现自己被放下,晚儿轻哼两声,她拍拍他胸口,低声道:「不怕,姨在这里陪你哦,好好睡,睡醒姨给你讲故事。」

  和缓的声音、温婉的口气,晚儿松开眉心,呼吸渐渐变沉了。

  孟殊站在门口,双手横胸,看着她的细心,大胡子底下的嘴咧开。

  越来越满意她、越来越喜欢她,被这样的女子吸引,是再自然不过的事。

  瞳瞳轻吁气,她直起身,迎上他的视线。

  微哂,他有些迫不及待,走到屋里拉起她的手,在她耳边说:「到我房里。」

  不想吵醒晚儿,这样的靠近、这样的低吟是必要的,只是暖暖的气流从耳边吹过,勾出她一阵莫名心悸、莫名紧张,和莫名得……无法说出口的感受。

  她点头,假装镇定,跟在他身后,来到仅剩的一间房—— 他的房间。

  视线对上床边那袭全新的嫁裳时,她讶异又不解。「嫂子已经帮我备下嫁裳。」

  王氏连婚礼流程都对她讲过一遍。

  很简单的,辰时喜娘来屋里带她到村中广场前,那里立著一个刻着好汉村的石碑,新郎们会在那里迎接新娘,之后几对新人朝石碑行礼后,花轿会抬着她们游村一圈,最后各自回家。

  接下来的喜宴欢腾与她无关,她只要待在家里就行。

  比较有趣的是,花轿是用竹子做的,由两个人抬着,竹竿上、把手边绑满清晨采集而来的鲜花。王氏说:「还沾著露珠呢,那次我的嫁衣沾了水,害得我伤心好一阵子。」

  她理解,天底下的女子都盼著成亲,盼著那天的自己是最美丽的新娘。

  瞳瞳凑趣问:「花轿没顶盖,下大雨怎么办?那可比沾上露珠更狼狈。」

  她一说,哄得王氏呵呵大笑。「是啊,实实在在过日子比较重要,我本来以为嫁到这穷山恶水之地日子难熬,却发现,如今的日子过得比出嫁前更好,至少这里的男人有肩膀,不教女人为那一口粮操心。」

  这好像是好汉村里女人的共同心声,从起初的不甘愿到后来死心塌地,虽说不能以偏概全,但几日接触下来,这里的男人算是好的,至少乐意负起家庭责任。

  孟殊说:「那身嫁衣旁人穿过。」

  就十几套嫁衣轮来轮去,当初买的时候只考虑到结实,考虑至少得让村里兄弟全娶上媳妇,嫁衣才能作废,哪里会想到好不好看、美不美,但是她……她不同,他想为她尽心力,想让她……

  「我要妳漂漂亮亮的嫁给我。」他接着道。

  为什么?这场婚礼只是个过场,只是权宜之计,不是吗?何必用心计较美丑?

  但他的目光很认真,态度很真诚,他真的想要她漂亮开心。

  垂眉,瞳瞳不知道该不该收下他的好意。

  「你晓得吗?心里装下很多苦的人,只要给她一丝丝的甜,就会获得重大满足,所以不要轻易对她好,因为她很傻,会当真的。」她不允许自己再织就一场名为爱情的梦。

  「那就当真吧,我对妳好,并非随意随心,我会一路坚持下去。」

  猛地抬眉,她傻了,他这话是什么意思?一路坚持下去?

  不对呀,不会太久的,她很快就能挣足钱自赎,她和他的关系……

  「草药卖出去了吗?」她试着现实,试着不被他给的甜影响,也试着不让自己傻过一回再一回。

  卖掉了,卖八两银子,但他不想把钱给她。男人有钱会想作怪,女人有钱呢?旁人不知,她肯定急着要赎身,急着转身离开。

  他不想她走,因为……他允诺的糖还没给出去,因为自己最近瘦了一圈,他盼著食言而肥。

  「掌柜不在,伙计让把药材留下,还说以后采了好药,记得往他们那里送。」他满口胡言。

  「没谈价、没拿钱,你就把药材留下?」她瞪眼看他,口吻中带着责备。没有人这样做生意的,合著他只会当土匪,是吧?

  「放心,我把药材数量写下,让伙计押了印,过几天进城再和掌柜议价。」

  他自信而笃定,可她没有安全感,只当那些药白采了。摇头皱眉,算了,反正山在那里跑不掉,药再采就有。

  「妳试试嫁衣吧。」他把衣服递到她手中。

  「不必。」反正就一个仪式。

  两个字,他被兜头泼了盆冷水,咬紧牙,把嫁衣再往她手里塞,他费了十足心血找来的,怎么可以被两个字打发?

  他坚持,「试试。」

  有什么好试?过了明天,嫁衣就要轮到下一个人身上。

  但她没再反驳,因为他的表情摆明了他有多坚持,虽然无法理解,但,好吧,往后要仰仗他的地方还很多。

  「知道了。」她接过嫁衣,与他对视。

  他等着她动作,但她不动,只是静静地看着他。

  孟殊不懂,不是说「知道了」,「怎么不试?」

  「你在这里,我怎么试?」

  「哦!」他恍然大悟,拔腿往外,可才走到院子,又匆忙跑回来,急吼吼地把所有窗户关上,出去时,再将门给带上。

  看着他笨拙的动作,她想笑,更想问,两只老虎真是他打的?还是老虎自己想不开,争先恐后撞石头自尽,然后被他捡回来?

  莞尔,她换上嫁衫,脑袋里全是他带着几分急促的笨拙举动。

  打开门。

  他就等在门边,转身看见她,下一瞬……笑容爆出来,是真的「爆」出来的,因为他的大胡子很明显地震动了。

  「为什么留胡子?」她忍不住问,却突地发现这个问题有点交浅言深,但很快就要成为「夫妻」的他们,交浅……很奇怪的感觉,她忍不住笑出声。

  「很好看。」他说。

  「嗄?」大胡子很好看?会吗?他的审美观有点与众不同。

  他回过神,解释道:「我的意思是,妳穿嫁裳很好看。」再好看不过!

  在她面前,他又笨拙了,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经验。

  因为面对漂亮女人而笨拙?不,他面对过许多漂亮女人,却没有人能教他手足无措,那么怎么会这样?因为她擅医、会使毒?

  下一瞬,他的笑容再度爆发,大胡子抖动得更厉害了—— 因为自己的推论。

  原来面对她,不只动作会变得笨拙,连脑袋也会变得迟钝。

  她被他笑得满头雾水,扬眉反问:「是很好看,还是很好笑?」

  「妳穿嫁衣很好看,我留胡子很好笑。」他痞了。

  痞?他已经正经很久,痞……那是年少的、不知忧愁的、养尊处优的男子才有权利做的事,他又做了吗?他回到过去了?不知不觉,心口浸润上一层蜜。

  「既然留胡子好笑,为什么不剃掉?」她问。

  「为了遮挡。」

  「遮挡什么?」伤疤吧?她猜,一道或数道明显到会令官兵按图追拿的疤。

  「美貌。」

  呃,他的答案让人很难接话,是开玩笑吧?糊弄她,肯定很好玩。

  「再认真不过。」见她不信,他高举右手,只差没赌咒。

  「如果我的相公是潘安再世,我想我会很开心。」她没好气回答。

  他没有回应,从怀里拿出一柄玉簪,插在她发髻上。

  「你……」不是很穷吗?话在舌尖绕过又吞回去,这话很伤人,男人的自尊比想像中更脆弱,这话不说的好。

  像是知道她想问什么似的,他回答,「是我娘留下来的。」

  拿出来充门面吗?可她又不是正经新娘,他会不会把戏演得太认真?

  尽管如此,她并未反驳,因为他是主子、她是下人,卖身契这件事她牢记着。

  「中午吃过了吗?」

  「还没。」

  「我去给你做点吃的。」

  换下大红衣裳、走进厨房,她没想到的是,他会跟着进来。

  把蒸好的地瓜从屉里拿出来,原本要给晚儿做地瓜圆,睡醒后当点心的,她想了想把地瓜压成泥、和面,在等待面团发酵同时,她快手快脚炒了盘三杯鸡和青菜。

  「你先吃一点,抵抵饿,等面团发好,我再给你煮面。」

  「做多一些,我饿惨了。」

  她知道的,他的食量惊人,一顿饭能吃掉她加上晚儿的三倍多。「好。」

  他没把菜端到厅里,反而从外头搬来一把长凳,坐在灶旁开吃,她的厨艺很好,好到让人觉得吃饭是种莫大享受。

  又来了,在「吃」这件事上头享受,是他年代久远的记忆。

  她总是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刻意遗忘的感觉。

  一面吃,一面看着她俐落的动作,行云流水,不像做饭,更像作画。

  今天早上张寻见着他,偷声问:「老大,你觉得二十两花得冤不冤?」

  他用冷眼回答。

  张寻挠挠头,满脸为难道:「如果老大觉得冤了,可不可以把她让给我,我还有十二两,剩下的,我每年分摊还。」

  过尽千帆皆不是,张寻没读过诗词,不知道自己正中这词意。

  那天李婆子找来的女子,漂亮的有好几个,但见过童氏之后,他便谁也看不上眼了。回到家,心心念念盼著新弟妹的张找,看见弟弟又没挑中媳妇,气得拿棒子追打他,骂他成心让二房断后。

  至于孟殊冤吗?当然不冤!

  他想过,如果当初牙婆开价百两,他会不会买下童氏?

  这个答案几乎不需要太多考虑,当然会!就算她不会医术、不懂厨艺、不认字、不会算帐……既然如此,为什么要买她?

  因为她的小梨涡,因为她漂亮眼睛,因为她好可怜、好委屈,因为……因为他和她是老天注定。

  什么?发展得太快?

  确实啊,开始只想给晚儿找个保母,接着她的乖巧吸引他的眼,然后食言而肥,再到上苍注定,速度都能赶上汗血宝马了,但他不介意快慢,他只在意她是否待在离自己很近的距离。

  好像她在,黑夜就有那么一盏灯,光线微弱,却暖人心窝。

  和着地瓜的面条,带着地瓜的甜香,没浇上肉燥,只用麻酱、辣椒、葱末和少许酱油提味,面端上桌,看着金黄色的面条,孟殊想起她给晚儿做的绿色面。

  晚儿牙齿早长齐了,只是挑嘴,只肯喝奶,自从她来了之后,胃口大开,现在已经能同他们一起上桌吃饭,这还急得王氏道:「姑娘这么能干,我还能领多久月银?」

  咬下面条,香甜自齿颊间溢出,确实,她不是普通能干,谁再说他冤,他非得拿根大棒槌,捶烂那个没脑袋的家伙。

  瞳瞳没陪他吃饭,继续和地瓜奋战,这两天在王氏的帮忙下,晒出不少地瓜粉。

  地瓜粉工序繁复,但闲著也是闲著,她们先将地瓜磨成泥,一遍两遍洗粉、沉淀、晒干……在过去,得年关将近,她才有空麻烦自己一回。

  将蒸好的地瓜加入地瓜粉和些许糖,在反复搓揉后拉成长条、切小段,揉成一颗颗地瓜球,中火热油,将地瓜球下锅,反复搅动、按压,直到地瓜炸出漂亮的黄色,球体膨大,起锅。

  闻闻香味,这是师父最爱的零嘴。

  每次做吃食,她都分外想念师父。他还好吗?他回京了吗?他找不着自己,会不会很担心?她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银子赎身,什么时候才能再度上路寻找哥哥,她不知道明天会怎样,习惯事事计划的她,其实害怕走一步看一步的不确定感。

  缓缓吐气,瞳瞳抬头,望向窗外的蓝天。

  发现她突如其来的失落,孟殊吃掉最后一口面,走到她身后,从她捧的碗里拿起一颗地瓜球。

  瞳瞳回神,「小心烫。」

  来不及了!贪嘴的他一口咬下,嘶哈嘶哈,猛往嘴巴搧气。

  见状,失落丢掉,她失笑道:「刚炸好,得等会儿再吃。」

  事后解释没意思,她却觉得非得说上几句,才不至于对不起他。

  「没事。」说完,他又拿了一颗,不过这回学聪明,吹上几口气才往嘴里放。「妳做菜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?」

  这手艺拿到外头,想凑齐赎身银轻而易举,现在他明白,当初问那句话时她的底气从何而来。

  「师父训练的。」

  「师父?」

  「对,教我医术的师父,他嘴巴很刁,外头大餐馆卖的菜看不上眼,挑剔又叨念,宁可饿肚子也不纡尊降贵,身为弟子只好勤练厨艺来满足师父的胃。」

  许多菜色都是师父张口说,她想尽办法琢磨出师父要的味道,这是他们师徒间最大的休闲娱乐。

  为著哄她练习做菜,师父老说:「想抓住男人的心,就得学会抓住他的胃,将来妳男人没在外头搞女人时,妳就知道感激师父了。」

  现在想想,真是胡扯!她会做菜、懂得持家、她独立自主,她努力成为师父口中的完美女人,可是再完美……她也拴不住裴哥哥。

  所以男人变不变,与胃袋、理智没关系,喜欢便是喜欢、讨厌便讨厌,半点无法讨价还价。想起袁裴,一抹苦涩在不经意间涌上她的眉头。

  孟殊道:「放心,我的嘴巴不刁,很好养。」

  他只是心疼她眉眼间的苦涩,鬼使神差说出这么一句,没想到却让她红了脸,瞅他一眼,捧着地瓜球就要往外走。

  他堵在门口,不让她出去。

  「怎么?」她不解,抬眼问。

  「别生气。」

  「我没生气。」

  「妳气到脸红了。」

  头顶乌鸦群飞,瞳瞳咬唇。那不叫生气,是害羞好吗!再说,他好不好养关她什么事?婚礼不过是权宜之计,他这样说,还不许人家脸红?什么道理!

  他表错情、会错意,不能怪他迟钝,实在是他对女人缺乏经验。

  她没好气回答,「晚儿醒了,我要去陪他。」

  「不生气,就放妳过去。」

  还幼稚上了?瞳瞳本来没生气的,被他一缠,还真有几分气恼。「我、没、生、气。」

  还说还说,分明在生气,瞧她,脸红成这样。「说谎。」

  她很不淑女地大翻白眼。「不然你要怎样?」

  他软下声调,无辜地看着她。「妳别生气,我做得不好,妳教教我怎么做。」

  留着大胡子的壮硕男,用无辜的小狗眼看着她,看得好像她才是大坏蛋,多欺负人啊!她吐气,抬高下巴说:「好吧,我给你机会,把我的怒气抚平。」

  抚平?眼珠子一溜烟转过三圈,他只知道一种摆平女人怒气的方法,只不过现在光天白日的,会不会太过了?

  但,是她让他抚平的,不是他僭越,何况为「食言而肥」铺路,这种功夫确实得提早让她尝尝,不比较,她怎么知道自己多合用?

  孟殊把她手上的碗拿走,放在一旁。

  看他这么郑重其事,她又想笑了,他是第一个能够招惹出她好心情的男人。

  他在她面前定身,然后在她没反应过来时,勾起她的下巴,一把大胡子就这么铺天盖地覆上她的脸!

  他很轻易地找到她的唇,幸好是他主动,若是她来找,肯定没本事在密林中寻到甘泉。

  他吻了她!本来只是想小小安抚一下的,没想到他天性慷慨,一安抚就……停不下来。

  他在她唇间辗转来回,从浅啄到深吻,他情不自禁、控不住自己,两人之间的热度节节攀升,像一把火,融了心……

  瞳瞳傻得厉害,她没被人这样安抚过,成过亲的她,实际上对男女之事仍然一知半解。

  傻得厉害、昏得厉害,她全身发软、双脚无力,只能攀附着他强壮的身子,免得瘫倒在地。

  这个亲吻持续多久?

  他不知道,她更不可能知道,是晚儿的哭声唤醒两人。

  但他没松开她,反而把她抱得更紧,他把小小的她收在自己大大的怀抱里,软软的她,接收到暖暖的诚意。

  她在他怀间喘息不定,而他拥她在怀间,安定自己的心。

  直到晚儿的哭声从小变大,几乎要到不可收拾之后,他问:「妳被安抚了吗?」

  她是要这种安抚吗?气了,这会儿是明明白白的生气了!

  一跺脚,她推开他,带着地瓜球去安抚另一个小东西。

  成亲之前,瞳瞳又跑了一趟山上,手中无银心中慌,何以解忧?唯有银两。她是个俗人,两袖清风的感觉,让她严重缺乏安全感。

  她的安全感来自于计划,她需要一步步、按部就班往前走,才能感到安心。

  所以第一步,赚足赎身银两;第二步,存下足够的钱;第三步,寻人送自己去岭南,上回被绑的事不能再重演;第四步,找到哥哥。

  为了她的第一步,她必须上山。

  这次没有人陪她。

  身为老大,又是这次成亲礼上的主角,孟殊必须去开会、为婚礼作准备,而晚儿正在睡午觉,瞳瞳叮嘱王氏一声,便拿着竹筐子上山了。

  她很贪心,背上背着一个,手上提着一个,打定主意,非把上次没赚到的钱给赚回来不可。

  瞳瞳还记得巴戟天和红冬蛇菰的位置,她在心里盘算著,只要加快脚步,就能在晚儿醒来前赶回家。

  她几乎是小跑步著出门,快手快脚采着想要的草药,拚命往筐子里塞,把筐子塞得满满的,有点重,但她没忘记为晚儿摘一捧桑葚。

  对孩子,她一向很有耐心。

  看着已经装满一箩筐的草药,瞳瞳满意极了,不在乎手掌被野草刮出来的细碎伤口,只满心算着手边的药材可以换多少银子,她想,若想提高价格,恐怕得先炮制过。

  正在盘算的同时,一只不怕生的兔子跳到她跟前,一路行来,看到不少野兔,这里的兔子不少,也许下回可以让孟殊带上几只,可以做一道酱兔子。

  想到吃食,她忍不住地又想到师父,不知道师父现在好吗?

  蹲下身,抓一把嫩草,小野兔被引诱过来,就着她的手吃得不亦乐乎。

  瞳瞳对可爱的东西没有免疫力,就在她专心喂食时,草丛处一阵骚动……

  好好的,话说到一半,孟殊突然拔腿离开,村民们见状,满头雾水,张寻追着孟殊跑出屋子,嘴巴直嚷嚷着—— 

  「老大,你要做啥?婚礼的事还没分派……」

  话说到一半,孟殊的背影已经在老远处,张寻搔搔头耸耸肩,转回屋里。

  孟殊跑得飞快,他不知道自己要做啥,只是莫名其妙地慌张起来,好像胸口被人狠狠揍上一拳,那个痛啊……痛得他皱眉头。

  他快步回家,冲进晚儿房里,晚儿还在午睡,王氏拿着衣服在旁边缝缝补补。

  看见晚儿,孟殊松了口气,但是……「童姑娘呢?」

  「童姑娘上山采药了。」王氏回答。

  「一个人?」

  「一个人。」

  「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……」

  他不是在责备,但王氏从话中听出责备。为什么不能一个人?童姑娘去的是前山又不是后山,王氏刚想辩解两句,但是不过眨眼功夫,老大已经跑得不见人影。

  她出事了?不至于,孟殊很清楚,前山并不危险,进进出出无数回,他知道那里没有野兽,但为什么心跳得这么猛烈?

  摇头,他弄不清楚,只能施展轻功,飞快往山上奔去。

  草丛摇动,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后头,瞳瞳抬起头,眉眼间带着戒备,脚边的小兔子也感觉到异动,一溜烟的跳开了。

  瞳瞳悄悄将身子往后挪,正打算离开时,草丛后面的东西出现了!

  那是一群……猴子,大大小小都有,蓝面仰鼻,身披金色长毛,看见瞳瞳,牠们不但不害怕,反而跳到她身边,一下子扯扯她的裙子,一下子拉拉她的袖子,还好奇地掰开她的手,看着她握在掌间的嫩草。

  牠们的动作不带威胁,因此恐惧消失,瞳瞳看着一群像山中精灵的金色猴子,一笑,蹲下身,她从竹筐里拿出为晚儿采的一捧桑葚。

  猴子们好奇地从她掌心中拿起一颗,放进嘴里。

  约莫是对这味道太满意,所有猴子全挤了过来,只不过牠们没争、没抢,一个接着一个,拿了桑葚果就离开。

  牠们和多数猴群不太一样,没有猴王指挥,却行事有度。

  用这个形容词来形容猴子很奇怪,但牠们确实如此,没有猴王管理,却很有秩序,直到掌心中最后一颗桑葚被拿走,也没出现争抢打闹的情形。

  真是……有家教啊!

  瞳瞳指指前头说:「我带你们去拔,树上还有很多。」

  牠们没有回答,但瞳瞳走了几步,回头,牠们竟能理解她的意思,跟了上来。

  不多久,她领着猴群到桑葚树前,看见树枝上累累的果实,猴子们几声低喊,一个个窜上树,大吃特吃。

  真是可爱。

  对于可爱的东西瞳瞳没有免疫力,她站在树下,看着看着,竟看呆了。

  这时她发现一只猴子姗姗来迟,看见桑葚想跳上树,接连跳两次却都没有成功,是受伤了吗?

  瞳瞳细细观察后,朝牠走近。

  「别担心,我不会伤害你,让我看看你的腿好吗?」她一面靠近一面说。

  牠没道理听懂的,但她温柔的口吻让牠放下戒心,她轻轻拉起牠的后腿,发现后腿脚底处有一块凸起,一碰,猴子就痛得龇牙咧嘴,但也许是明白瞳瞳没有恶意,牠硬是咬牙强忍下来。

  「我想里面已经化脓,不把脓液挤出来,伤口不会好,让我帮你好吗?」她看着牠,口气温柔、眼神温柔,似水的温柔仿佛让牠明白了些什么。

  牠乖乖坐下来,任由瞳瞳将自己抱进怀中。

  她拿出荷包,里有刀片、针线,还有银针,都是她习惯随身携带的东西。

  她先用银针为牠止痛,再将伤口割开、挤出脓液、用针线缝合,她还在周围寻找消炎草药,用石头捶烂,撕下裙䙓,将草药包裹在伤口上。

  她摸摸牠的头说:「过几天伤口就会好了,这几天乖一点哦!」

  她才说著,猴子就从她怀里跳出来,发现脚踩在地上不会痛了,一溜烟便蹦上树枝,和牠的朋友们一起拔著桑葚大快朵颐。

  好像牠的加入带给大家多大的快乐似的,一声接过一声的叫喊,猴子在树枝上快乐地窜上跳下。

  瞳瞳看牠们这样也觉得开心,又看过一会儿,她对牠们挥挥手说:「你们慢慢吃,我要回家了。」

  她只是说著,并没打算牠们会同她道别,没想到,发现她离去的身影,猴子们一只只从树上跳下来,围到她身边。

  「怎么了?」

  牠们当然不会说话,不过围着她往前走,她不走,便扯扯她的裙子、勾勾她的手,被瞳瞳医治过的猴子甚至抢到身边,拉起她的手。

  「要我跟你们走吗?」

  牠们没回答,她笑弯眉毛,摇头说:「不行呢,时间不早,我得回去,要不,晚儿醒来看不到人,肯定要闹情绪。」

  她都这么说了,但猴子们好坚持围着她,犹豫片刻后,瞳瞳只好跟着牠们走。

  瞳瞳没想到,猴子们也懂得投桃报李,更没想到牠们会领着她探访另一座桃花源。

  是真的桃花源,满山满谷的桃花怒放,一路走过,身上染满点点缤纷,这里不是仙境,哪里是?

  她随着牠们走,一路走一路赞叹,原来这里才是天上人间,她不是神仙,可是进了这里,她觉得自己羽化成仙。

  有只猴子从群体中离开,再回来,手里捧著灵芝走到瞳瞳身边。

  「要给我的吗?谢谢。」瞳瞳惊讶,果然是家教很好的猴子,齐天大圣怕也要逊牠们一筹。

  她接过灵芝,这么大的灵芝,恐怕也要上百年,有它,自己的赎身银子有着落了。

  瞳瞳开心极了,连连道谢。

  见她开心,又有猴子陆续脱队,再回来时,手上不是捧著灵芝就是人参,全是年分很高的稀品,还有猴子捡来几块琥珀送到她跟前。

  走完这一趟,她不再是苦哈哈的小媳妇,她是大财主,又可以高声说话了。

  终于他们走到目的地,那是一座石林,由大大小小的石头组成,天!太美、太雄伟了,见其势,瞳瞳只能赞叹一声鬼斧神工。

  让她治过伤的猴子拉着瞳瞳走到石洞边,尚未靠近,她就闻到一股清冽香气,直到走近了,方才看见石洞里的情况。

  那……是传闻中的猴儿酒吗?

  她记得的,记得师父说过令狐冲智骗猴儿酒的故事。

  话说令狐冲在大街上闻到一股酒香,发现是从叫花子手中的葫芦里散发出来的,他上前询问。

  叫花子说:「湘西山林中的猴儿用果子酿的酒,猴儿采的果最甜,因此酿出来的酒也极好,我在山中遇上了,恰好猴群不在,便偷走三葫芦酒,还抓了一只小猴。」

  令狐冲越听越觉得有趣,愿意用一锭银子换一口酒。

  叫花子同意,结果令狐冲凭著苦练的内力,一口气把大半葫芦的猴儿酒一饮而尽。

  这个故事她印象深刻,还以为只是传闻,没想到世间真有此珍品。

  那时师父还说:「若是能尝尝猴儿酒的味道,便不虚此生。」

  小猴子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一只葫芦,她装起满满一壶,浅尝一口,甘醇浓香,酒不醉人人自醉。

  孟殊找到瞳瞳带来的篓子,当中一只装满药材,可药材在,人呢?

  眉心打上死结,心急、心郁,一颗心似又被人狠狠地揍上几拳。

  他找不到她,来来回回在上次走过的路上四处寻找,都没有瞳瞳的踪迹。

  她去了哪里?会不会被坏人掳走?会不会在山林迷了路,到处转、到处绕都回不了家,心急如焚?

  孟殊不知道她是不是心急如焚,但一把火狠狠地在他的胸口燃烧,所有不好的想像全在脑子里翻搅。

  直到在桑树附近看见掉了一地的果实,直到身为追踪高手的他发现泥土上的足迹。

  他认出瞳瞳的绣花鞋,只是旁边杂沓的小脚印是什么?脚印多到数不清,一个覆过一个,难以辨认,他只能安慰自己,足印看起来不大,应该不是大兽。

  顺着足印,他飞快地经过一片竹林,走上一条人烟罕至的小径,那是条石子铺就的小路,也许若干若干年前曾经有人来过这里,只不过如今荒烟蔓草,已经将小径遮住,但太多足迹将野草踩得歪倒……

  就这样,他顺利进入桃花林,顺利走过瞳瞳走过的每一处,直到……

  孟殊揉揉眼睛,不确定自己看到的。

  喝醉的瞳瞳靠在一只金丝猴身上呵呵笑着,她一面笑一面唱歌,唱着他从没听过、古怪的歌曲。

  在她又喝掉一壶酒之后,立刻有小猴为她将葫芦装满。

  只见她把塞子塞好,摇头晃脑说:「不喝不喝,留给师父喝,我要让师父不虚此生,呵呵呵……」

  这是什么情形?在他担心个半死时,她竟然在这里喝醉?

  孟殊大步走过去,有几只猴子见他来势汹汹,居然不怕死地在他面前集结,这是保护?她和猴子什么时候成了朋友?

  「童氏!」他没理会牠们,大喊一声。

  瞳瞳瞇着眼歪著头,看了孟殊半天……认出来了,她认出他的大胡子。

  她歪歪斜斜地站起来,走到他跟前,打个酒嗝,一个没站稳,整个人扑进他怀里。

  他急忙扶住,恼了。「怎么喝这么醉?」

  瞳瞳笑得满脸得意。「因为……开心啊,猴儿酒耶,你听过吗?《紫桃轩又缀》中说:『黄山多猿猴,春夏采杂花果于石洼中,酝酿成酒,香气溢发,闻数百步。』呵呵呵……嗝,这是令狐冲的最爱。」

  令狐冲是谁?他最爱她便也要爱?在这种时候吃醋不理智,但孟殊就是不理智了。

  「喝成这样,有什么好高兴的?」他闷声道。

  「高兴……哦,对,我好开心耶!」想起什么似的,她拉着他走到摆着灵芝、人参和琥珀的小山堆前,炫富!「开心、高兴……我的,通通是我的,我有钱赎身了,我有钱离开了,我有钱救人了,我有钱,有好多、好多、好多钱……」

  她讲一次钱,他的脸色就难看两分,她就真的这么迫不及待想离开吗?

  他气炸了,打横把她抱起来,快步走掉。

  只是他没想到,家教很好的猴子们,不但一路送他,还帮着扛礼物,他一点都不想要礼物好吗!一点都不想要她富有好吗!

  但猴子们无比热情,一路跟随,直到瞳瞳摆放箩筐的地方,孟殊停下脚步,他知道,不收下礼物,也许牠们会一路跟下山。

  不爽、心闷,但他把空的一只筐子往前踢,聪慧的猴子们竟然理解了他的意思,把东西纷纷往里面堆。

  孟殊不满意,却不得不一手背一个箩筐,再抱起醉得乱七八糟的瞳瞳回家。

  隔日清醒,瞳瞳怔怔地坐着,片刻后突然想起什么,心急从床上跳起来,目光四下梭巡,桌子没有、柜子没有、床上没有,那……下床,她趿了鞋,直往院子里奔去。

  左看看、右看看,院子里只有她采回来的药材。

  啊灵芝咧?琥珀咧?人参咧?她的发财梦呢?

  昨夜晚儿同他睡,孟殊睡得不好,但还是在瞳瞳出现动静时醒来。

  孟殊从屋子里走出,看见到处翻、到处找,一脸失魂落魄的瞳瞳,他抿唇一笑,吸气,把笑憋回肚子里。

  他走到瞳瞳跟前,明知故问:「怎么了?」

  「我是怎么回来的?」瞳瞳急问。

  「我从山上把妳抱回来的。」

  「你找到我了?我在哪儿?石林边、桃林里,还是……」

  「妳在讲什么?我到的时候妳躺在桑树下,醉得不省人事。」

  是桑树下?怎么会?难道她醉得乱七八糟后又回到原地?「那你有没有看到我身边有很多金毛猴子?」

  「金毛猴子?妳是说金丝猴吗?牠的皮毛非常昂贵的,妳在山上看见了吗?在哪里?快告诉我,我去猎几只回来,冬天给妳做皮裘。」

  皮裘?寒毛竖立,她连摇头猛否认。「没有、没有,我说错了,是黑毛猴子不是金毛猴子。」

  「哦,普通猴子啊,山上很多啊,不过这回上山没看见。对了,妳上山怎么有酒可以喝?」

  「那是传闻的猴儿酒,你没看见吗?你当然没看见……」垂下头,她知道,财富找不回来了。

  明明打定主意,什么东西都不给的,可看见她的沮丧模样,他又忍不住心疼,叹口气说:「我找到妳的时候,妳身边有一个葫芦,是那个吗?我放在厅里。」

  葫芦?她一听立马冲进厅里,拿起桌上的葫芦,拔开塞子,闻闻味道,没错,就是猴儿酒,是猴子们送她的吗?那么……

  再次冲出去,她抓住他的衣袖,急急问:「除葫芦之外,你还有没有看见别的东西?」

  「别的什么东西?」

  「比如人参、比如灵芝、比如琥珀?有吗有吗有吗?」她着急的问。

  「那座山里有那些东西?真的吗?找个时间,我带妳去找找。」他装傻。

  找找?要是没找到琥珀人参,却找到皮裘呢?

 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猴子们的痛苦上?这种事她做不到,可是她的钱……

  瞳瞳握紧拳头,咬牙强忍,后悔痛苦不已……

  终于,忍不住了,啊!大叫一声,她捶著头跑进屋里,喝酒误事啊!如果她清醒著,如果她紧紧抱住它们不放的话,如果……

  她抱紧棉被,狠狠地、用力地、发狠地捶著。

  如果她是柯南,如果她有抽丝剥茧的能力,那么她会找到「她的财富们」安静地躺在孟殊的床底下,可惜她不是柯南。

  而已回房躺在床上的孟殊,十根手指轻敲床铺,心底算计著,要如何让她穷上一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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